- 台中男車禍後稱「買便當」離開現場20分鐘
- 警方到場時人未返回,過程遭目擊者上傳網路
- 酒測值0.13mg/L,未達公共危險罪標準
- 女駕駛酒測值為0,車內無毒品排除毒駕
- 未獲對方同意即離開,將依未依規定處置開罰
(綜合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今(9日)中午發生追撞車禍,42歲蔡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向心南路左轉文心南三路時,遭後方73歲林姓女駕駛的休旅車撞上。事故發生後,蔡男竟向對方表示「先去買便當」後便離開現場,約20分鐘後才返回。
警方到場時蔡男仍未返回,現場目擊民眾將過程上傳網路引發熱議。蔡男返回後向警方表示是到附近7-ELEVEN購餐,警方比對身分後進行酒測,呼氣酒測值為0.13mg/L。由於此事故為A3車禍(無人傷亡、僅財損),未達公共危險罪標準,後續各項測試均合格;林女酒測值為0。警方同步檢視車內,未發現毒品或相關器具,初步排除毒駕。
蔡男雖有告知「要去買便當」,但未獲對方同意即逕行離開,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依規定處置開罰。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