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交所調高國巨期貨保證金至原比例1.5倍
- 因國巨經證交所列為處置有價證券
- 處置期間為5月26日至6月8日
- 6月8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原保證金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臺灣期貨交易所宣布,自5月27日起調高國巨期貨契約(LXF)及小型國巨期貨契約(QEF)保證金,調整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
此次調高主因國巨(2327)經證交所於5月25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5月26日至6月8日。期交所依規定自5月2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待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6月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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