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彰化兩家紙盒製造大廠遭民眾檢舉,其生產的炸物紙盒疑似違規添加螢光增白劑,供貨範圍涵蓋兩大連鎖鹹酥雞品牌,全台合計超過百家分店均使用同款問題紙盒,引發食安疑慮。
民眾持有SGS檢驗不合格報告,向彰化縣衛生局提出檢舉,質疑業者為使紙盒外觀更顯潔白而使用螢光增白劑。此類化學物質成本低廉,與食用級包材價差可達每個紙盒近1元,但長期接觸恐對人體造成危害,包括誘發皮膚過敏、刺激眼睛及呼吸道,對嬰幼兒影響尤需警惕[1]。
遭點名的兩家紙廠雖提出自家檢測報告,強調產品符合美國FDA標準,但面對具體檢驗數據指控,仍難平公眾疑慮。其中一間紙廠表示,容器有淋膜可阻隔釋放,未來原料將改為食品級,原本產品不出貨,也接受消費者退換貨[1]。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紙類食品容器依法不得檢出螢光增白劑,已正式立案稽查。若經抽驗確認違規,將命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者,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並須下架回收所有違規產品。已有連鎖鹹酥雞業者於昨(13日)獲悉後率先全面停用相關紙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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