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子集團台籍二把手辜淑雯今出庭不認罪
- 辯護律師聲請釋憲,質疑我國對境外賭博有無審判權
- 法官笑問是否要在本案討論領土爭議
- 法官提醒辯方勘驗譯文與錄音內容不符
- 辜淑雯否認擁有OJBK錢包開通權限
- 李添因特助帳目不清,改由辜淑雯統籌資金[2]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院今(5)日審理柬埔寨太子集團跨境洗錢案,傳訊台籍高階主管、天旭公司人資長辜淑雯。辜淑雯全盤否認犯罪,堅稱不知公司金流涉及不法,僅依集團在台最高負責人李添指示負責人事、發薪與總務工作。
辯護律師當庭祭出停止審判、聲請釋憲的「大招」,主張檢方引用《憲法增修條文》及最高法院2001年判決,認定大陸地區為我國固有疆域、我國司法有審判權,但以目前政治環境與國民感情,兩岸分屬不同國家已是多數國人看法,質疑我國審判權能否凌駕於治權不及之地。律師進一步指出,若依檢方邏輯,辯方須聲請對岸協助調查,但我國已將對岸視為敵對勢力,「中國根本不會鳥我們」[3]。
法官聽聞後明顯吃驚,苦笑問道:「要在這個案子,討論領土爭議嗎?」法官表示,若合議庭審理時認為有違憲疑慮,會有相應措施,否則全案續審。法官也提醒辯方,須重新核對準備勘驗的錄音內容,因法官已完整聽過數遍,發現辯方提出的部分譯文並未出現在錄音檔案中[3]。
本案源於美國聯邦檢察官去年10月起訴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等人涉跨國詐欺,美國財政部對集團發布制裁。北檢今年3月起訴陳志等62人及13家公司,並通緝陳志與李添。辜淑雯被控擁有集團專用電子錢包OJBK開通權限,但她否認,稱該錢包僅用於員工薪資發放。她承認2019年至2024年間透過OJBK收取李添給的台幣6450萬餘元、人民幣145萬餘元,但辯稱是李添交代統籌分配,非供私用[2]。
律師解釋,李添原本將款項匯給私人秘書劉純妤,由她為李添購買豪車、名酒等奢侈品,後因劉純妤帳目不清,才改由辜淑雯統籌[2]。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檢方起訴認為辜淑雯掌管天旭公司小章,並負責5家公司人事及財務,關鍵角色如財務主管陳麗珊、特助劉純妤均由她招募[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