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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里長候選人送玉珮賄選 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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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賄選里長選舉高雄地檢署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高雄鼓山區朱姓里長候選人涉送玉珮等飾品賄選
  • 另被查出未設政治獻金專戶,以個人帳戶收獻金
  • 雄檢10月2日搜索傳訊,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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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鼓山區朱姓里長候選人涉嫌於今年3月至9月間,贈送玉戒、玉珮、佛珠等具相當價值的飾品給里內有投票權的選民,以求順利當選。高雄地檢署接獲情資後,由主任檢察官蔡杰承、檢察官周容指揮鼓山分局及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苓雅站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檢察官林恒翠、張弘軒於10月2日發動搜索並傳訊相關證人。檢調在偵辦過程中另發現,朱姓候選人未依法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而是以自己名下的郵局帳戶收取政治獻金。檢方認定其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投票行賄罪,以及政治獻金法第26條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罪嫌重大,但考量尚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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