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商銀洗錢案主嫌洪岳鵬500萬元交保
- 須配戴電子腳鐶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
- 每週一、三、五須拍攝面部照片回傳報到
- 法院認定逃亡動機降低,證人已詰問完畢
- 違反規定將逕行拘提或再次羈押
台中商銀洗錢案主嫌50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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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商銀台中地院洗錢洪岳鵬電子腳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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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台中商銀洗錢案主嫌、萬里開發董事長洪岳鵬,涉嫌吸收6名分行經理與襄理,協助開立人頭戶並調高轉帳額度,掩護菲律賓賭博及詐欺集團洗錢高達36億元,今年4月遭羈押。台中地院合議庭今(16)日訊問後,考量羈押期限將屆,裁定洪岳鵬以500萬元交保,並須配戴電子腳鐶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同時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且須繳交個人護照由法院保管。
法院裁定洪岳鵬每週一、三、五上午9時至12時,須在限制住居地門牌前,持專用個案手機拍攝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監控中心報到。此外,洪男不得親自或透過第三人與本案任何被告、證人接觸、聯繫或討論案情。
法院說明裁定理由指出,洪男涉犯《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洗錢防制法》鉅額洗錢罪、組織犯罪及加重詐欺等多項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其已遭羈押相當時日、應獲相當警惕,且資產已被扣押並同意交付護照,逃亡動機大幅降低。重要證人已於審理時交互詰問完畢,相關爭議事項也函詢台中商銀獲回覆,證據已相當程度保全,勾串證人或滅證可能性降低。法院強調,若洪男無故不到庭或違反規定,將逕行拘提或再次執行羈押。全案仍可於10日內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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