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局長姚淑文遭爆兼任富邦金控公股董事
- 議員質疑其缺乏財金專業,僅勾選「風險控管」
- 北市財政局稱改派是為強化ESG策略與社福回饋
- 兼職費每月限額8500元,超額及酬勞已繳庫
社會局長兼任富邦董事 北市府:強化E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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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今日新聞、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近日因女童猥褻案遭質疑,今(1)日又被揭露自今年6月起兼任富邦金控公股董事。民進黨議員林延鳳在市政總質詢中質疑,官派董事須具備2項專業,姚淑文僅勾選「風險控管」,且缺乏財金專業與經驗,連社會局業務都控管不好,如何勝任金控董事的風險控管工作[3]。
對此,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回應,改派社會局長擔任公股董事,主要考量社會局可強化企業在ESG相關策略的執行與優化,同時爭取富邦金控在台北市投入更多社福照顧資源,善盡企業社會責任[3]。財政局指出,議會一直要求市府必須讓富邦金控提供更多與台北市有關的ESG回饋;且依金管會規定,自115年度起公司治理評鑑轉為ESG評鑑,並要求董事會成員必須多元,適逢富邦金控115年6月12日股東會辦理董事換屆選舉,因此改派社會局長[1]。
財政局強調,過去並非一定由財政局、主計處、法務局首長擔任公股代表董事,也曾有研考會主委、勞動局局長擔任的情形。市府派任富邦金控3席公股董事由公務人員兼任,兼職費每人每月限額8,500元,超過限額部分及每年獲配之董事酬勞均已依規定繳入市庫[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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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主要聚焦於事件的政治攻防與正反論述,未揭露重大新事實。
藍營方面,國民黨議員游淑慧公開力挺,強調法律未規定金控董事須全為金融背景,社會局長進入董事會是為推動ESG與社福公益,非為操盤股票[4]。聯合報評論則舉例,勞動部次長李健鴻亦兼任華南金控董事,屬政府常態派任,質疑綠營雙重標準[5]。
綠營方面,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呼籲金管會介入,質疑姚淑文不符富邦金自身揭露的董事多元化政策所需之金融、財務等專業,批評ESG是「酬庸遮羞布」[2]。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則表示,姚淑文未善盡社會局長職責,卻花時間兼任金控董事,令人憂心[3]。
姚淑文本人於議會答詢時表示,目前已出席兩次董事會,希望藉此結合企業資源推動公益[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