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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籍女遊客小琉球觸摸海龜遭送辦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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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琉球海巡署海龜野生動物保育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德籍女遊客在小琉球美人洞觸摸海龜遭檢舉
  • 民眾曾大喊「不要摸」,女子疑聽不懂中文仍伸手[1]
  • 海巡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 違者最重可處1年徒刑或併科3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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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海巡署第七巡防區指揮部昨(21)日傍晚接獲民眾透過118專線通報,指屏東縣小琉球美人洞岸際有遊客騷擾海龜。小琉球安檢所人員到場後,依報案民眾提供的影片指認,發現一名德國籍女性遊客(1988年生)確有觸摸海龜行為。當時岸邊民眾曾大喊「不要摸」,但該女子疑似聽不懂中文,仍蹲下伸手觸摸[1]。

海巡人員循線在美人洞岸際尋獲衣著特徵相符的遊客,帶返安檢所製作筆錄。該女子表示不知道觸摸海龜是違法行為[1]。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至3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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