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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珍妮霸凌案開庭 否認指控喊冤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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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楊珍妮鄧振中霸凌顏慧欣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楊珍妮霸凌案今在懲戒法院首次開庭
  • 楊珍妮出庭否認指控,稱事證「無中生有」
  • 律師主張監察院證據去脈絡化,請求不予懲戒
  • 前經濟部長鄧振中現身旁聽
  • 法官要求釐清行政監督與霸凌界線,候核辦
  • 顏慧欣今年3月病逝,行政院認定霸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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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前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因涉霸凌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遭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法院今(8)日首次開庭,楊珍妮在3名律師陪同下出庭,否認所有指控,強調監察院所提事證「無中生有」、「斷章取義」,希望法院釐清真相。

楊珍妮表示,她僅被監察院約談一次,就被認定6項霸凌行為,其中部分指控在行政院調查時已不成立。她指出,監察院引用行政院調查報告時只擷取幾句話,且部分內容是「關係人」無中生有,或對談判辦公室運作不了解的誤會。她強調:「如果我有做錯的地方我願意接受處罰,如果我沒有做過、說過,不應因為媒體傳言、網路聲量而受到社會各界責難汙衊。」[2]

楊珍妮的律師主張,監察院提出的違失事證包括不存在的事實,或以去脈絡化陳述,具體事實不詳,相關證據無法證明移送事實,請求法官判決不予懲戒[3]。

特別的是,前經濟部長鄧振中現身法庭旁聽,全程專注聆聽兩方主張。鄧振中過去是經貿談判高手,與楊珍妮有長期共事關係[3]。

庭審中,法官首先釐清程序問題。由於第6屆監委任期屆滿、第7屆委員尚未產生,監察院訴訟書狀上仍載有監委討論過的「核閱意見」,法官要求注意相關法制問題[3]。法官同時曉諭雙方,應研究「行政監督」與「職場霸凌」的界線何在,並要求2個月內提出相關資料,全案候核辦。

顏慧欣今年3月因病過世,傳出生前遭楊珍妮職場霸凌。行政院6月公布外部委員調查結果,認定楊珍妮構成職場霸凌,總統府予以免職。監察院調查認定楊珍妮弱化顏慧欣角色、排除其參與台美關稅談判,並對部分同仁高壓威嚇,7月以13比0全票通過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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