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內政委員會7月6日排審跟騷法修正草案
- 朝野立委提案刪除跟騷須「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
- 增訂緊急保護令,法院應於4小時內核發
- 警察機關須於72小時內決定是否核發書面告誡
- 跟騷行為人經法官訊問後得予羈押
- 現行跟騷保護令平均核發時間長達34.98天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6月20日在私人攝影棚遭許姓男子持刀攻擊,士檢以殺人未遂等罪聲押獲准。事件促使立法院加速修法,內政委員會召委李柏毅排定7月6日審查朝野立委所提「跟蹤騷擾防制法」修正草案。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指出,跟騷法上路4年仍有漏洞,據監察院報告,跟騷保護令平均核發時間長達34.98天,遠高於家暴緊急保護令的2.08小時,且1/4聲請遭駁回,形成被害人危險空窗期。
朝野立委提案重點包括:刪除跟騷行為須「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要件,因實務上難以判斷;警察機關調查後應於72小時內決定是否核發書面告誡,必要時得命行為人接受4至8小時跟騷防制課程;增訂緊急保護令制度,檢警認有急迫危險時得直接向法院聲請,不受書面告誡先行限制,法院應於4小時內核發,得不經審理程序;另增訂跟騷行為人經法官訊問後,認有反覆實行之虞者得予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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