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台告誡戶累計12萬4617件,訴願成功撤銷率僅約1%
- 即便獲不起訴或無罪,帳戶仍遭凍結5年無法解除
- 現行法規僅訂「告誡」程序,未訂「撤銷」辦法
- 告誡戶中八成是年輕人,多為網路交易遭詐騙金流波及
- 林國春指帳戶因小額金流遭凍結不符比例原則
- 王鴻薇將邀警政署、金管會、法務部研議救濟機制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與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1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洗錢防制法》告誡戶制度上路近三年,全台累計12萬4617件告誡處分,但民眾訴願成功撤銷的比例僅約1%,即便獲不起訴或無罪判決,帳戶仍遭凍結5年,呼籲法務部、警政署、金管會儘速研議撤銷辦法。
王鴻薇表示,根據警政署統計,目前接獲民眾訴願及陳情共3937件,但現行法規僅規範「告誡」程序,未訂定「撤銷」相關辦法。受處分人須在30天內提出訴願,但司法調查往往尚未結束,即便事後獲不起訴,也無法解除告誡[3]。她將邀集相關部會溝通,研擬經無罪、不起訴後如何恢復正常網路交易。
林國春指出,告誡戶中有八成是年輕人,常見案例為網路賣家收款後,買方資金來源涉詐,賣家雖未交付帳密,仍因金流被列告誡戶[3]。他強調,帳戶內有數百萬卻因幾十元金流遭凍結,不符比例原則[2]。
陳情人施小姐現身說法,她去年遭騙投資損失42萬,報警後又遭自稱反詐警察者二次詐騙,對方匯入7萬元至其帳戶,使她成為告誡戶,為此花費8萬元聘請律師,帳戶仍無法正常使用[2]。
告誡戶限制為期5年,包括每日ATM轉帳及提領上限1萬元、禁用網路銀行、電子支付每日1萬每月3萬、暫停虛擬貨幣帳戶等,但繳納水電瓦斯費、稅款等不受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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