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侶在騎樓擁抱遭家長拿手機拍攝
- 家長辯稱怕「教壞小孩」,女網友報警提告
- 法律專家:單純擁抱不違法,擅自拍攝恐侵害肖像權[1]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指出,日前與男友在補習班騎樓角落躲雨,兩人僅單純擁抱、嘴唇輕碰,卻遭路邊一輛自小客車的家長拿手機猛拍。男友見狀上前制止,對方卻開車逃離現場。
女網友透過補習班老師鎖定該名家長後報警,警方傳喚對方返回現場。該名家長辯稱,因情侶「抱很久、還親一下」,怕孩子看到會想提早談戀愛,才想拿手機嚇唬他們。女網友堅持提告,對方才以「對不起可以了吧?」敷衍道歉。
法律專家指出,情侶在公共場所單純擁抱、親吻,不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所稱的「放蕩姿勢」,屬於個人自由與人格權的展現,路人無權干涉。反之,家長未經同意近距離拍攝他人,已可能構成對肖像權與人格自主權的侵害,受害者有權請求除去侵害或索取精神慰撫金[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