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求助,表示已確定接受A公司的錄取通知(offer),但在此之前已答應隔週參加B公司的面試,且面試時間與A公司報到日不衝突。她擔心若照常赴約是浪費對方時間,詢問應該誠實告知取消,還是照常面試、錄取後再婉拒。
多數網友建議繼續面試,理由包括「公司都會面好幾個人,不用替對方擔心」、「貨比三家不吃虧,說不定有意外收穫」,也有人指出報到前仍有變數,持續面試可增加保障[1]。
另一派網友則認為應回歸自身需求,若已清楚目標,繼續面試反而是浪費自己時間。有過來人分享經驗,即使拿到offer仍持續面試,直到第一志願通知報到後才婉拒其他邀約[1]。聯合報報導則提及,有網友提醒當天錄取可能是「屎缺」的風險,建議查詢公司評價再做決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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