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縣府前農牧科長謝在郎涉貪,一審判6年
- 向多家畜禽場索賄共408萬餘元,違法展延登記證
- 索賄方式包括親自收款及透過代辦業者轉交
- 謝在郎審理期間已繳回全部不法所得
- 全案共30罪,各判1年6月至3年10月不等
- 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南投縣政府農業處前農牧防疫科長謝在郎,任職期間利用審核畜牧場登記證展延的職權,向縣內多家登記證已失效的畜禽飼養場業者索賄,總計收受408萬餘元,並違法展延許可。南投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等共30罪判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
謝在郎自2017年起開始索賄,方式包括親自前往畜牧場收取現金,共得手386萬5000餘元;另透過李姓代辦業者,在南投縣政府前方停車場交付賄款,共計21萬6000餘元。每次所得從4000元至34萬8000元不等。謝在郎於審理期間已繳回全部不法所得。
南投地檢署與廉政署偵辦此案,謝在郎於去年2月被收押禁見。法院認定其犯行共30罪,各罪分別判處1年6月至3年10月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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