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住宅漏水若未排入污水管,可申請退還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 開徵污水費至今已協助434戶退費
- 申請關鍵在於漏水是否流入污水下水道系統
- 馬桶、水龍頭等設備漏水因仍排入污水管,不符退費資格
- 三峽住戶因水塔故障漏掉8千多度水,成功退費4萬多元
(綜合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報導)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提醒,若住家漏水未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民眾可申請退還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自110年開徵該費用以來,已成功協助434戶住戶減少不必要支出。
水利局長宋德仁表示,住家漏水多與建物老舊或設備維護不足有關,包括進排水管鏽蝕、水塔浮球故障或消防蓄水池管線破損等。暗管或水塔異常等隱蔽型漏水不易察覺,地震後設備鬆動更可能導致長時間漏水。
申請退費的關鍵在於漏水是否流入污水下水道系統。若確認漏水滲入土壤或溢流至雨水溝等「未排入污水管」情形,即可向水利局申請退費。但馬桶、廚房或浴室水龍頭等設備漏水,因最終仍會經排水孔流入污水下水道,不符合退費資格。
三峽區劉姓住戶分享,社區因水塔浮球故障導致自來水持續外漏,收到帳單才發現漏掉8,000多度水,污水使用費高達4萬多元。聯繫水利局後,確認漏水直接流入雨水溝,最終成功退費。
水利局呼籲民眾養成定期檢查水管及用水設備習慣,發現漏水應立即修繕並拍照存證,作為退費申請依據。退費申請可洽台水公司1910客服專線或北水處(02)8733-5678;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則可撥打0800-230-001或199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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