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部預告修正犬貓美容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方式由2項擴增至5項
- 新增金融機構履約保證、電子支付價金保管、同業互保3種方式
- 現行信託方式因銀行承作意願低,小型業者反映執行困難
- 草案預告期60天,最快10月上路
- 修正生效前,縣市政府對違規業者先輔導不開罰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農業部今(11)日預告修正「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針對去年5月上路後,小型業者反映難以負擔履約保障成本的問題,新增3種履約保證方式,由現行2項擴增至5項,最快10月上路。
現行規定,犬貓美容業者若預收款超過1萬元且非包月服務,須提供履約保障,但僅有「預收款信託」與「聯合連帶保證協定」兩種方式。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部分小型業者反映,每月先預收1萬元需在銀行開設信託專戶,或必須加入公會由公會擔保,有困難[3]。中央社報導則指出,國內銀行對於微型業者預收款信託業務的承作意願及審核條件趨嚴,導致業者難以辦理[2]。
新增的3種履約保障方式包括:金融機構履約保證、金融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價金保管,以及同業相互連帶保證。農業部表示,此舉將讓業者有更多元、低門檻的履約保障管道,活絡產業動能,同時有效消除消費者對「預付金遭捲款或倒閉退費無門」的疑慮[2]。
農業部已於5月12日邀集業者代表、消保團體、地方政府及行政院消保處討論後提出修正草案。草案預告期為60天,若外界無異議,最快10月上路。在修正生效前,縣市政府針對無法落實履約保障的業者將先採輔導方式,不會開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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