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姓警員利用Chrome開發者模式刪除請假紀錄,多休12天
- 詐取相當於2萬7184元薪資的不法利益
- 士檢依詐欺罪給予緩起訴,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
-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部分因主管有實質審查權,獲不起訴[1]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一名李姓警員利用警局請假系統漏洞,在Chrome瀏覽器開發者模式下修改網頁程式碼,刪除自己的請假紀錄,讓系統誤判其仍有休假天數,藉此多休12天假,獲取相當於2萬7184元薪資的不法利益。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詐欺取財罪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須在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8萬元。
李男原為某分局派出所警員,得知警局建置的「治安治理決策資訊服務系統」請假功能存在漏洞後,以公務電腦登入系統,進入請假資料查詢頁面,按下F12開啟開發人員模式,找到網頁程式碼中的「刪除」按鈕,將原本限制按鈕使用的「disable」程式碼刪除,使刪除功能重新啟用。自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間,他多次以此手法刪除已請假紀錄,讓主管誤認其仍有假期,進而核准後續請假申請。
檢方審酌李男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已繳回超休12天假期的等值俸給,無前科,犯罪危害非鉅大,因此給予緩起訴。此外,李男另被懷疑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但檢方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檢方指出,請假申請送出後仍須經主管實質審查(考量勤務、人力調配等),主管有准駁權,並非機械式登載,因此不構成該罪[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