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起護照效期不足1年即可線上申換
- 申請人須為在台設籍成年人、護照未遺失且資料未變更
- 完成繳費10個工作天後可至指定地點領取
- 文件證明線上填表系統同步上路,可節省臨櫃時間
- 該措施實施以來已有逾11萬人完成申換[1]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今(30)日宣布,自7月1日上午10時起,「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將擴大適用對象,從原本護照效期未滿半年放寬至未滿1年者皆可申辦。
領事事務局長鄭正勇在例行記者會中指出,申請人須符合三項條件:在台灣設有戶籍的成年人、現持護照已逾期或效期不足1年且未遺失、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未變更。符合資格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外交部「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申辦。完成繳費10個工作天後,申請人本人須攜帶收據、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效期不足1年的現持護照(已逾期護照則免帶),前往選定的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領取護照。
此外,外交部「文件證明線上填表系統」也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民眾可透過手機掃描QR Code或連結線上服務網址快速完成填表,並查詢各項申辦規定及應備文件,節省臨櫃填表時間。
中時電子報報導指出,此措施自民國113年實施以來,已有超過11萬人完成申換,民眾反應良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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