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山鄉長張宜樺涉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補助費逾百萬元
- 宜蘭地院裁定張宜樺與前湖北村長李永和羈押禁見
- 張宜樺否認收錢,但手機訊息遭刪除;李永和坦承侵占
- 依地方制度法,張宜樺將被停職,由縣府派員代理
- 張原規劃轉戰縣議員,妻黃雯如接棒選鄉長,選情受衝擊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9家媒體報導)
國民黨籍宜蘭縣員山鄉長張宜樺,涉嫌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補助費逾百萬元,經檢調搜索約談,宜蘭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向法院聲請羈押。宜蘭地院今(13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認定張宜樺與前湖北村長李永和涉犯重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2人羈押禁見。
依規定,村長每月可領取5萬元事務補助費。2020年間,員山鄉中華村長許正東遭罷免,張宜樺指派鄉公所專員黃清堯代理中華村長;隨後湖北村長李永和因虛偽遷徙戶籍被判當選無效解職,張宜樺再指派黃清堯代理湖北村長,代理期間長達近2年。
檢方調查,張宜樺涉嫌利用職權,要求黃清堯將每月扣除必要開支後剩餘約4萬元的事務補助費,透過公所工友郭雪玲或親自交給張宜樺及李永和,供個人開銷使用,初估侵占金額上百萬元。
檢調12日同步搜索鄉公所等處,約談張宜樺、李永和、黃清堯、郭雪玲及財政課長程文杉等人。經複訊,郭雪玲與黃清堯分別以10萬元、20萬元交保,程文杉請回;張宜樺與李永和則遭聲押。張宜樺在法官訊問時全盤否認收取補助費,辯稱黃男曾欲交付但遭拒絕,但說詞與其他被告不符,且手機訊息有刪除紀錄。李永和雖坦承侵占,但對案情細節與其他被告所述有出入,亦有刪除LINE訊息情事。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張宜樺將被停職,由宜蘭縣政府派員代理。
張宜樺現年51歲,曾任3屆鄉民代表,2018年當選鄉長,兩任屆滿後原規劃轉戰年底縣議員選舉;其妻、現任縣議員黃雯如則獲國民黨徵召參選員山鄉長。如今張宜樺遭羈押,外界認為恐重創夫妻年底選情。黃雯如手機未接通,幕僚僅表示「縣議員和鄉長之間各司其職,不便多說」[9]。鄉公所主秘吳明珍表示,鄉務維持正常運作[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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