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今年已受理119件租屋詐騙
- 21歲男大生遭連環套騙走35萬元
- 詐團手法:假房東、假平台、假客服接力演出
- 警方籲租屋族牢記「三查三不」防詐心法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警局統計,今年1月至8月已受理119件假租屋詐騙案件。詐騙手法從過去單純「收訂金」,演變為「假房東、假平台、假客服」連環套。
一名21歲男大生從彰化考取台中學校,在網路看到低於行情的精美租屋廣告,聯繫後遭話術引導,陸續匯款1、2萬元,累計被騙超過35萬元,房子尚未看過存款已被掏空。
警方指出,詐團先在社群平台刊登「採光好、家具齊全、價格超佛」的夢幻房型,假房東以「人在國外」、「工作忙無法帶看」推託,謊稱可透過第三方平台寄送鑰匙;待被害人上鉤後,「假客服」再以「實名認證失敗」、「帳戶卡單」等理由,誘騙被害人操作網路銀行轉帳或ATM無卡提款。
台中市刑大提醒租屋族謹記「三查三不」心法:查房源(以圖搜圖確認照片是否盜圖)、查身分(確認房東權狀或仲介是否合法)、查付款(核對收款人戶名);不輕信超低價話術、不提供個資與網銀密碼、不依陌生客服指示操作金融功能。若遇可疑廣告或要求預付費用,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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