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交通局正自主研發發光斑馬線設備
- 目標成本低於市售,預計8月試辦
- 議員許清順援引台南試辦成果要求跟進
- 優先考慮蘆竹區試辦
- 照明擬與號誌系統分開供電,採定時模式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桃園市議員許清順今(18)日在市政總質詢中,援引台南今年4月試辦的「發光行穿線」成效,要求桃園跟進。交通局長張新福證實,局內正自行開發低成本、易維修的照明設備,預計一至兩個月內有初步成果,目標8月試辦,並優先考慮蘆竹區。
張新福指出,台南試辦案為提供場地由廠商設置,尚未全面普及。桃園則採自主研發模式,盼將設備成本壓低至低於市售水準。交通局說明,養護工程處雖已導入「路段黃光、路口白光」的雙色溫路燈設計,但部分路口仍有照明死角,因此正研發新型燈具,強化行人穿越線上方照明。
在技術細節上,交通局參考台中做法,考慮在號誌桿上加裝燈具,但為避免號誌故障導致照明同時失靈,傾向將號誌與照明系統分開供電。此外,照明開關若採人體偵測,頻繁啟閉恐增加設備耗損,目前擬比照路燈採定時照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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