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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師買琴欠款 佣金抵債抗辯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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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債務小提琴張鎮洲王文洋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張鎮洲買兩把名琴欠款14萬1000英鎊,二審仍判敗訴
  • 張主張佣金抵債,稱介紹王文洋買2.4億琴可抽佣957萬
  • 法院認無佣金約定證據,駁回抵債抗辯
  • 王文洋秘書證稱不知佣金細節[1]
  • 張另抗議遭脅迫簽協議書,法院認定為合理維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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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的小提琴老師張鎮洲,因向英國琴商購買兩把名琴遲未付款,遭對方提告求償。高等法院二審駁回其上訴,張鎮洲仍須給付14萬1000英鎊(約新台幣571萬至590萬元)。

張鎮洲於2018年向英商購買「Joseph Gag-liano Naples c1800」、「Carlo Ferdinando Landolfi, Milan 1762」兩把小提琴,雙方於2023年1月16日簽署協議書,約定張應付款項。但張鎮洲至今未給付,英商因而提告。

張鎮洲在庭審中主張,他曾介紹學生王文洋向同一英商購買一把價值800萬美元(約台幣2.4億至2.5億元)的小提琴,雙方約定英商應支付售價4%的佣金(約32萬美元,台幣957萬元),主張以此佣金債權抵銷買琴欠款。

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協議書內容,張鎮洲確實積欠貨款。針對佣金部分,張鎮洲未能提出雙方具體約定給付佣金的證據。王文洋的秘書雖到庭證稱張鎮洲曾介紹王文洋買琴,但對於佣金數額及張鎮洲與英商之間的約定並不清楚[1]。法官認定佣金數額僅為張鎮洲單方陳述,英商也強調該交易並非與張鎮洲合作完成,難認雙方有佣金約定存在。

張鎮洲另抗辯遭英商脅迫簽署協議書,稱若不簽字,英商就不歸還他寄賣的另一把史特拉底瓦里小提琴。法院認為,英商要求簽署協議書是維護債權的合理舉措,至於是否歸還寄賣琴,屬另案債務不履行問題,難認張鎮洲被迫簽約,因此駁回其上訴。張鎮洲還須額外繳納二審裁判費7萬4731元[2]。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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