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道休息站停車逾4小時將收「逾時停車關懷單」
- 累計超時3次,最高罰1200元
- 網友正反意見兩極,支持者批占用車位,反對者批違背休息站初衷
(綜合東森新聞、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近日有駕駛人在社群平台分享,在國道服務區停車小睡,醒來卻發現擋風玻璃上被夾了一張「逾時停車關懷單」,提醒停車已超過4小時,若未改善恐面臨最高1200元罰鍰。該消息引發網友熱議。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規定,車輛停放服務區、休息站的時間上限為4小時。若超時停放,管理單位會先以「逾時停車關懷單」提醒;同一車輛若累計超時停放達3次,將移交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至1200元罰鍰,拖吊、移置等費用也由車主負擔。
網友對此看法兩極。支持方認為,若無時間限制,休息站車位將被長時間占用,真正需要短暫休息、如廁的駕駛反而沒位子停。反對方則質疑,休息站設立目的就是讓疲勞駕駛休息,限制4小時反而失去意義,呼籲交通部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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