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19日傍晚發生行車糾紛暴力事件。28歲閻姓女子騎機車行經光遠路與中山路口時,因鳴按喇叭提醒前方車輛,遭47歲林姓男子誤認是針對他。林男隨即尾隨逼車、大聲咆哮三字經,閻女解釋並非針對他,但林男不聽,在中山路與安寧街口附近停車後,直接徒手重擊閻女頭部後逃逸,離去前還回頭張望。
閻女事後頭部暈眩、噁心不適,就醫診斷為頭部鈍傷併腦震盪症狀。她在社群平台Threads貼文感嘆「這個社會真的是病了」,並附上診斷證明書。閻女已提出傷害及公然侮辱告訴。
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19日下午5時5分接獲報案,以車追人,於20日下午5時在大寮區將林男帶回偵辦。林男到案後辯稱僅舉手沒有打人,或稱「被叭不爽打她一下」[1]。警方除依傷害及公然侮辱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認定林男有危險駕車及逼車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以危險方式迫近他車」及同條第4項「危險駕駛」予以告發,合計可罰1.2萬至7.2萬元[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