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里長吳石金涉介選案無罪確定
- 因偵查中遭羈押23天,獲刑事補償9.2萬元
- 原請求每日5000元,法官以每日4000元折算
- 法官考量其曾刪除對話紀錄,與偵查具關聯性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基隆市信義區孝岡里長吳石金,因2024年大選前夕組織里長團赴中國山東接受落地招待,遭檢方依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羈押23天後起訴。全案經一、二審判決無罪確定,吳石金針對偵查期間受羈押聲請刑事補償。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吳石金名譽及家庭受損程度非輕,判決補償9萬2000元。吳石金原請求以每日最高5000元標準計算,共11萬5000元。法官審酌其為地方公眾人物、家中唯一經濟來源,需撫養5名子女(其中4人未成年),羈押對其精神造成巨大痛苦,名譽減損程度較一般刑事案件嚴重。
不過,法官指出,吳石金在偵查機關搜索前後曾刪除手機對話紀錄,且於選舉敏感時期組織赴中旅遊、接受招待,雖不構成故意招致犯罪而拒絕補償的條件,但與本案偵查具事實關聯,最終以每日4000元折算,判決補償9萬2000元。
吳石金遭羈押期間分為兩段:第一次自2023年12月13日至23日(11天),經高院撤銷發回後獲交保;隨後檢方抗告成功,再於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執行第二次羈押(12天),共計23日。
一審判決指出,中共政權官員在餐會中發表「兩岸一家親」、「國民黨是自己兄弟」等言論,但均非出自吳石金之口,檢方證據難以證明吳以不正利益使參與者產生對價認知,故判無罪。高院於去年12月駁回檢方上訴,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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