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海巡署駐金門第九岸巡隊陳姓小隊長涉嫌長期將雷達航跡、查緝紀錄等公務機密,透過國小同學陳男轉交中國海警總隊。金門地檢署今(17)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公務員洩密等罪嫌起訴2人。
檢方調查指出,陳姓小隊長負責金門海域走私及偷渡查緝業務,於2017年至2021年間,應國小同學陳男請託,先後13次提供金門海域雷達航跡紀錄、雷情資訊及漁船安檢紀錄,協助陳男掌握金廈海域走私競爭同業動態,以利其經營兩岸蝦苗走私業務[1]。
陳男則於2018年間結識一名大陸男子,共同在福建省開設龍蝦養殖場。該男子後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吸收為線民。2019年至2024年間,陳男居中牽線,由陳姓小隊長15度將兩岸偷渡案件、刑案調查資料及公務機密影像等資訊,透過陳男轉交中國海警總隊,使對岸掌握台灣海巡查緝能量[1]。
檢方指出,陳姓小隊長曾隨陳男前往大陸地區,與中國海警線民會面,建立跨海峽洩密管道[3]。海巡署表示,陳姓小隊長已遭免職處分[4]。
檢方考量陳姓小隊長偵查中坦承犯行、無收賄證據,建請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200萬元[1]。陳男則因居於核心牽線與傳遞訊息關鍵角色,惡性非輕,建請判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500萬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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