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糾正新竹市政府及運動部,列5大違失
- 工程未驗收即於2022年7月辦職棒開幕賽,致球員受傷
- 統包商巨佳公司施工未達標,球場無法30分鐘排水
- 監造廠商艾奕康公司遭指示自行核定監造計畫,形同球員兼裁判
- 市府讓不具開業建築師資格的艾奕康公司得標,違反建築法
- 公務人員究責待地檢署偵辦結果再處理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監察院今日公布新竹市立棒球場調查報告,監委陳景峻、郭文東、張菊芳指出,新竹市政府在工程中有多項重大違失,監察院已通過糾正新竹市政府及運動部。
調查報告列出5大違失。第一,工程未驗收即使用。截至2022年7月20日,工程實際進度99.913%,接近完工,但市府未踐行「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程序,僅辦理5場次空間點交會議,過程欠嚴謹且監辦單位未參與,隨後於同年7月22日舉辦職棒開幕賽,發生球員受傷事件。
第二,統包商巨佳公司設計施工未達契約標準,包括球場無法在30分鐘內排水、未清除表土層中直徑大於3公分的石礫等雜物,且球場覆土下方地下停車場的實際覆土厚度超過結構分析許可重量,斷面強度未達安全程度。專案管理(含監造)廠商艾奕康公司也未嚴格把關,導致球場至今無法正常營運。
第三,市府及教育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的查核意見,錯誤指示讓艾奕康公司在2021年3月19日第6次提送修正監造計畫送審,再由艾奕康公司於同月23日自行核定,市府於同月26日同意備查,形同「球員兼裁判」。
第四,依建築法規定,投標廠商資格應以依法登記開業的建築師為限,但市府讓不具「開業建築師」資格的艾奕康公司得標,違反建築法第13條。
第五,市府辦理招標延宕,歷經流標檢討後決定減項發包,但後續辦理契約變更時錯誤引用適用法條,衍生「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執行錯誤態樣」情事。
關於公務人員行政責任,監委表示,相關刑事案件尚在新竹地檢署偵辦中,將待偵辦結果再行處理。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