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乃仁欠台糖1.7億元,昨自動到台中地院報到
- 法院裁定管收,已解送台中看守所
- 吳辯稱住子女家、有協商意願,但未提具體清償內容
- 法院認定其出入高檔餐廳、搭百萬名車,有履行能力卻不履行
- 吳屢次未依命令報告財產狀況,法院認非「不能報告」
(綜合聯合報、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7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大老、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售地弊案,民事判決須賠償台糖約1.7億元。台中地院日前囑託台北地院拘提未果,吳乃仁於昨(11)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自動到台中地院報到,經法官訊問後,認定其有履行義務可能卻故不履行,裁定准予管收,已解送至台中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吳乃仁到庭辯稱,其住所地為其子所有並出租他人,自己因罹患疾病生活無法自理,需由子女照顧而住在子女住處,才未遵期到庭及陳報資料,並表達有與台糖協商清償債務的意願。但台中地院指出,吳乃仁未提出具體清償內容,台糖代理人當庭表示「今日無法協商」。
法院審酌,對吳乃仁財產強制執行已不足抵償債權,且他屢次未依命令據實報告財產狀況、未提供擔保或遵期履行,顯見其非「不能報告財產狀況」。此外,法院根據新聞報導等事證,顯示吳乃仁有出入高檔餐廳、搭乘百萬名車等豪奢生活,足認有履行義務可能卻故不履行,因此裁定准予管收。
吳乃仁於2003年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涉接受前立委洪奇昌請託,低價出售台糖土地給春龍開發,刑事部分2014年依背信等罪判刑9月定讞,2015年出獄。民事部分,法院判決吳乃仁與春龍公司等須賠償台糖約1.1億元,加計利息及扣除已討回3900萬元後,尚欠約1.7億元。
(新增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8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揭露吳乃仁自述罹患「嚴重帕金森氏症」、生活無法自理,以及法院裁定書中的具體執行數據與豪奢事證。
台中地院裁定書於6月13日上網公告,內文揭露吳乃仁陳稱其罹患「嚴重帕金森氏症」,生活無法自理,需由子女照顧,因此居住於子女住處,未能遵期到庭及陳報財產資料。法院審酌後,仍認定其財產強制執行不足抵償債權,准予管收,可抗告。
裁定書顯示,截至2025年4月30日,台糖對全體債務人(含春龍開發公司等)強制執行,累計僅受償3976萬3909元,尚有1億7397萬7653元未清償。其中吳乃仁個人部分,實際執行所得僅約750萬元,與總債務差距懸殊。
台糖代理人提出風傳媒、中時、三立等多家媒體報導及照片,佐證吳乃仁出入高檔餐廳、搭乘百萬名車。法院審酌後認定,其生活水準「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與所稱經濟困難不符。
前立委、具腎臟科醫師背景的沈富雄在TVBS節目《TVBS戰情室》分析,吳乃仁已78歲,即使未患病也能住子女家,直言「不需要把帕金森氏症當作藉口」,並推測其病情應不嚴重。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