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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走私36隻名貓 3共犯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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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品種貓安樂死澎湖走私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澎湖走私36隻品種貓案,3共犯遭判刑1年至1年6月
  • 出資人吳志豪已於7月判刑1年,未獲緩刑
  • 貓隻包括布偶貓、緬因貓等名貴品種,完稅價67萬餘元
  • 走私計畫因安檢所察覺有異而破局
  • 36隻貓因未經檢疫,全數遭安樂死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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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去年3月震驚全台的澎湖走私36隻品種貓案,澎湖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再對3名共犯判刑。貓舍負責人孫長鳴、友人許豐隆及李瑞林,因共同參與將中國大陸廈門的36隻名貴貓隻走私至澎湖,分別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1年2月及1年,並沒收涉案寵物籠、紙箱及手機。

判決指出,本案出資人吳志豪已於今年7月2日先遭判刑。吳男出資80萬元向中國大陸購買36隻品種貓,負責聯繫貨源及安排走私,遭判1年,因犯罪情節及對公共利益危害非輕微,未獲緩刑。

這批走私貓包括18隻布偶貓、10隻緬因貓,以及阿比西尼亞貓、曼赤肯貓、英國長毛貓及賽爾凱克貓等,完稅價格合計67萬6692元。由於原產地為中國大陸且價值超過10萬元,屬公告管制進口物品。

案情顯示,去年3月1日晚間,貓隻先被運抵澎湖湖西鄉青螺沙灘,孫長鳴聯繫許豐隆,再由李瑞林開車接運至許男住處車庫藏放。3月5日上午,許豐隆聯繫熟識船員,打算以「寄送海產」為由將裝箱貓隻搬上貨輪運往嘉義布袋,但遭尖山安檢所人員察覺有異當場阻止。隔日警方持搜索票查獲36隻貓及相關物品。

法院認定,孫長鳴曾與出資人及中國大陸業者聯繫,前往金門、廈門參觀貓場及討論走私事宜,並負責規劃貓隻抵達澎湖後的藏放與運送,為核心角色,判刑1年6月;許豐隆提供車庫藏放並聯繫運送,判1年2月;李瑞林依指示開車接運,涉案程度較低,判1年。

由於36隻貓全數未經合法檢疫,考量可能夾帶狂犬病等疫病,農業部防檢疫單位已依法將貓隻全數安樂死並焚化。法院指出,走私活體動物可能造成重大防疫風險及破壞合法寵物業者公平競爭,因貓隻未流入市場且已遭處置,未再宣告沒收。全案尚未定讞,被告可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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