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姓主嫌走私36隻品種貓,一審判1年徒刑
- 法院因恐帶狂犬病等疫病,不准緩刑
- 36隻貓全數被沒入安樂死,引發外界譁然
澎湖走私36隻品種貓 主嫌判1年
已沉寂1報告3篇3家追蹤自
吳志豪品種貓安樂死澎湖走私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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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去年3月震驚全台的澎湖走私36隻品種貓案,澎湖地方法院近日一審宣判。主嫌吳志豪(高雄「貓大人貓舍」出資人)依懲治走私條例之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法院考量走私貓隻可能帶有狂犬病等疫病,對台灣農業及公共衛生構成潛在威脅,因此不准緩刑[1]。
判決指出,吳志豪明知中國貓隻為管制進口物品,仍出資80萬元購入36隻品種貓,並與中國籍男子「小李」聯繫,安排船隻於2025年3月1日晚間自廈門走私至澎湖湖西鄉青螺沙灘。貓隻運抵後,吳嫌以自小客貨車載往住處車庫安置,並計畫委託長奕航運「長安1號」雜貨輪上的林姓船員協助夾帶至台灣本島。同年3月5日上午,貓隻以紙箱裝載搬運上船,但經尖山安檢所人員安檢時,防疫人員發現貓隻均無植入晶片,補完程序後發還,吳嫌再將貓隻載回安置點。
由於貓隻無檢疫證明,全數36隻名貴貓種最終被依法沒入並安樂死,引發外界譁然。吳姓主嫌依懲治走私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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