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夫妻因欠債逼迫身障女兒與2名債主性交易抵債
- 新北地檢署依人口販運法等罪起訴夫妻2人
- 2名債主鄭男、陳男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 女兒證稱繼母曾說「不想去也要去」
- 夫妻否認犯行,陳男辯稱不知是強制性交
- 鄭男坦承違反女子意願發生性行為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一對夫妻因欠債,涉嫌逼迫持有第一類身心障礙證明的女兒,分別與鄭姓鄰居、陳姓算命師發生性行為以抵償債務。新北地檢署偵結,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夫妻2人,鄭男與陳男則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被害女子的親生父親與繼母因急需用錢,利用女兒缺乏謀生能力、智能與辨識能力低下難以求助的處境,於2023年7月至2025年間,迫使女兒分別與2名債主各發生1次性行為。女兒在偵訊中證稱曾向父母表明不願前往陳男家,但繼母回應「不想去也要去」,並稱「去那邊過夜才能借錢給你爸爸跟我」。
偵查中,夫妻2人均否認犯行。陳男否認性侵,辯稱父親將女兒載來後,他曾告知女子「妳是成年人,做什麼事可自己作主」,並稱「我不知道這樣也是強制性交,我現在知道是我的錯」。鄭男則坦承違反女子意願進行性行為。檢方綜合被害人弟弟證詞、陳男手持千元鈔票與被害人的合照等證據,認定夫妻2人涉犯刑法「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而容留、媒介以營利」及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處境,使人從事性交易」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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