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衛環委員會赴癌症希望基金會考察癌友支持需求
- 全台癌症存活者逾97萬人,5年存活率達62.3%
- 民團籲修法新增「有支持需求之癌症存活者」定義
- 癌友回歸職場面臨體能限制、供需不符、職場不友善等困境
- 陽光基金會舉例口腔癌友應徵保全遭住戶全體反對
- 王正旭要求2個月內提出政策可行性評估,明年6月前提出修法草案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13)日赴癌症希望基金會,考察癌症病友團體及癌友支持性需求現況。會議由民進黨立委王正旭主持,與會團體包括癌症希望基金會、台灣癌症基金會、陽光基金會、乳癌病友協會、年輕病友協會等。
癌症希望基金會執行長蘇連瓔指出,台灣目前每3分48秒就有一人罹癌,估計全台癌症存活者超過97萬人,2023年癌友5年存活率已達62.3%。但病友在生理健康、心理情緒、社會關係等面向仍面臨長期挑戰。她表示,日本、南韓、香港等已將癌友支持納入政策,提供醫療諮詢、工作經濟、心理情緒支持,台灣相對不足。
蘇連瓔建議,癌症防治法上路23年僅修正兩次,第3條僅定義「癌症」與「癌症篩檢」,應研議新增「有支持需求之癌症存活者」,將政策對象從治療階段延伸到生活重建。第4條「適切照護」與「後續追蹤計畫」應明確納入心理支持、重返職場、社區支持與家庭支持,讓癌症防治從「延長生命」走向「癌後全程照護」。
台灣癌症基金會政策倡議組主任游懿群指出,癌友與家庭需要一次到位的服務,基金會已將心理諮商中心升級為「晴嶼心理諮商所」,首創5+5心理社會處方,提供5次免費心理諮商療程,並評估協助營養、財務、家庭照護、身心靈康復等實務需求。她指出癌友回歸職場有三大缺口:體能與治療後狀態限制、工作供需結構不符、職場環境未改善,建議勞動部建立癌友復工評估與個案管理機制,推動漸進式復工、彈性工時、職務再設計,並建置癌友友善職場標誌與雇主教育。
游懿群也建議修法納入「心理社會支持」,新增或明定「生活與社會支持」任務,並將癌藥基金法制化,用於支持新藥、精準醫療、創新醫療科技及照護措施,同時納入病人代表參與諮詢。
乳癌病友協會理事長黃淑芳提出5大倡議,包括強化治療與就業以降低離職風險、建立友善請假機制、推動職務與工時彈性調整、增訂癌症治療假、打造友善職場。
陽光基金會表示,服務的口腔癌病友因顏面外觀損傷,對說話、吃飯、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就業十分困難。有病友應徵保全,卻因外貌影響遭住戶全體反對。
王正旭表示,2003年癌症防治法立法至今,全癌症5年存活率從不到五成提高至62.3%,目前癌友總數約接近100萬人。他要求行政機關在2個月內針對與會團體建議提出可行性評估與書面回應,並要求衛福部將可行措施滾動納入第5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期望明年6月前舉行修法研商會議,提出癌症防治法修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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