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委質疑法扶年拿15億公帑,卻替毒駕、詐欺犯辯護
- 法扶補助被害人比率僅9.47%,被批淪為加害人保護傘
- 莊秋桃:重罪被告在法律上屬弱勢,國民法官案件需多名律師
- 莊秋桃稱毒駕案知名律師係主動加入,非法扶指定
- 詐欺案占法扶案件26%至28%,莊秋桃稱多數被告無資力
- 原住民陪偵服務放棄率達九成,莊秋桃指等待時間過長[1]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6)日進行「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專題報告,法律扶助基金會每年約15億元公帑的經費運用方式成為焦點。多名立委質疑,法扶指派律師團為毒駕致死、詐欺等重罪被告辯護,補助被害人比率僅9.47%,形同「加害人保護傘」。
立委翁曉玲指出,法扶曾為毒駕撞死派出所長的被告指派3名律師辯護,引發被害家屬不滿。她質疑法律規定「最多」請3名律師,但非「一定」要請滿,且重罪被告未必無資力,應檢討強制辯護案件免審查資力的制度,避免公帑遭濫用。立委許宇甄也批評,法扶組成律師團替重罪被告辯護,被害人家屬卻須自行聘請律師,人民難以接受。
法扶董事長莊秋桃回應,毒駕致死案屬重罪且為強制辯護案件,一審又是國民法官案件,必須高規格處理;檢方代表國家公權力控訴被告,資源龐大,重罪被告在法律上反而屬弱勢;律師人數須視案情而定,國民法官案件若僅1名律師,確實不足以因應。針對外界稱「豪華律師團」幫凶嫌規避死刑辯護,莊秋桃說,該案部分知名律師是主動表示願意在法庭上提出辯護意見,並非法扶特別指定。
立委賴士葆則指出,法扶也被批評審查門檻過嚴、律師酬勞偏低,以及用政府經費替詐欺犯打官司,且詐欺案件約占法扶案件26%至28%。莊秋桃回應,許多詐欺案被告是車手、身障者或被吸收的年輕人,多半確實無資力,律師承辦也屬無奈。
此外,立委林倩綺質疑法扶提供原住民陪偵服務,當事人放棄比例高達九成,是否已充分告知權利。莊秋桃回應,放棄原因恐是檢警調查時,等待法扶律師前來時間過於冗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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