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興韋出資購感冒藥錠及設備,在屏東鐵皮屋設製毒工廠
- 警方查扣逾3400公克假麻黃鹼及少量甲基安非他命成品
- 李男落網後供詞避重就輕,未交代原料來源及出貨管道
- 屏東地院依製造二級毒品罪重判五人10年5月至11年6月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男子李興韋出資充當金主,兩年多前購入高速粉碎機、抽濾瓶、萬能桶、丙酮與鹽酸等設備,並大量購買含有麻黃鹼成分的感冒藥錠,在屏東租用鐵皮屋作為製毒工廠,夥同林男、溫男、利男及鄭男等四人共同提煉安非他命先驅原料假麻黃鹼。
警方接獲線報後前往埋伏,一舉逮捕李興韋等五人,現場查扣大批製毒工具、逾3400公克(自由時報報導為3443公克[1])的假麻黃鹼及少量甲基安非他命成品。李興韋落網後供詞避重就輕,未交代原料來源及出貨管道;其餘共犯則供稱全案由李興韋主導,他們僅協助搬運器具及提煉假麻黃鹼。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五人為共同正犯,合議庭指五人正值青年、具正當工作謀生能力,卻不思循正途,明知毒品對國民健康及社會危害甚鉅,仍共同製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助長濫用毒品風氣,行為實不可取。法官依涉案情節,分別判處李興韋11年6月、溫男11年、利男10年6月、林男10年6月及鄭男10年5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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