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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員工外流隆乳照 判刑3月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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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新竹醫美隆乳隱私權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醫美實習美容師將女客隆乳照傳給友人閒聊
  • 照片標註「F杯」,並透露「她奶還是我們診所做的」
  • 新竹地院依非法利用個資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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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TVBS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竹一名鄧姓女子在醫美診所擔任實習美容師,2025年4月1日下午透過Instagram私訊,將一名女客人的隆乳前後胸型比對照及術後照傳給友人,照片上標註「F杯」,並透露「她奶還是我們診所做的」,導致女客人隱私外洩。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病歷及醫療資料屬《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特種個人資料,鄧女因業務知悉該資訊,女客人亦未自行公開手術診所,鄧女未經同意傳送給友人,已侵害隱私權及個人資料自主權。法官考量鄧女犯後坦承犯行,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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