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科大前總務長林威成涉貪,一審判12年
- 與胞弟聯手綁標,不法所得逾400萬元
- 指派學生到胞弟公司當廉價勞工,系統品質低落常故障
- 法官痛批監守自盜,犯後無悔意
- 胞弟林韋体判9年,校內行政人員判2至4年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前總務長、資工系教授林威成,因涉嫌與胞弟林韋体聯手,長期壟斷校園車道管制系統標案,並將學生當成廉價勞工,高雄地方法院一審重判林威成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其胞弟林韋体判9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威成早在2016年便與弟弟共同出資設立「展源浩科技有限公司」,由林韋体擔任負責人,林威成則為隱名股東。2018年高雄海洋、應用、第一等三科大合併後,林威成續任資工系教授並兼任總務長,利用職權護航自家公司取得標案。手法包括由林韋体代擬招標規格,以特殊硬體規格「綁標」排除競爭對手,甚至找外部廠商充當人頭借牌投標,得標後再偽造不實發票核銷。
檢調原認定兩兄弟涉貪逾千萬元,但法官最後認定林威成不法所得221萬餘元、林韋体198萬餘元。此外,林威成還利用產學合作機會,指派研究生到胞弟公司實習,實則使喚學生撰寫標案程式,因品質低落導致車道管理系統幾乎天天故障[5][2][1]。
法官痛批林威成身為教授兼行政主管,卻「監守自盜、裡應外合」,犯罪期間長達10年,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3][1]。林威成共犯20罪,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等罪,判12年、褫奪公權5年,得易科罰金部分合併判2年,沒收犯罪所得221萬餘元。林韋体共犯21罪,判9年、褫奪公權4年,沒收犯罪所得198萬元。
校內配合人員也遭判刑:前李姓事務組長(部分報導稱專委李振宏)因圖利及洩密罪判4年、莊姓行政助理判2年;其餘配合出借牌照的外部廠商等人,分別判處3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徒刑,部分准予易科罰金[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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