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男買毒殺價200元失敗,持刀刺傷藥頭王男
- 王男小腿中刀休克送醫,撿回一命
- 刑事部分曹男依傷害罪判刑1年6月定讞
- 民事部分判曹男賠償30萬元,可上訴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報導)
高雄一名曹姓男子2024年2月與王姓藥頭相約交易5公克愷他命,雙方議定價格5200元。曹男偕同陳姓少年赴約,實際僅帶5000元,示意再殺價200元遭王男拒絕。王男見交易不成欲收回毒品,陳姓少年伸手將王男車輛熄火,王男隨即拿出開山刀防身。車外的曹男見狀,將陳姓少年拉出車外,並持水果刀朝王男猛刺兩刀後逃逸。
王男小腿中刀大量出血休克,送醫後撿回一命。警方循線逮捕曹男,曹男坦承犯行。刑事部分,法官依傷害罪判處曹男1年6月有期徒刑定讞。
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從事汽車美容的王男因傷無法工作3個月,向曹男求償70萬元。法官審酌侵害程度,判曹男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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