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一名陸軍役男不滿服役期間遭受不合理對待,列出「國軍5大罪狀」,向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請求國家賠償17萬餘元,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決駁回全案確定。該役男指控內容包括:被要求反覆剃頭、上帶有宗教與性別刻板內容的課程、被迫吸二手菸、運動褲數量不足,以及個人資料疑似外洩等。三立新聞報導指出,役男化名阿俊,主張反覆剃頭侵害其財產權[2];中時電子報則報導,役男化名阿宏,求償金額為17萬8850元[1]。法官審理後認為,國軍對紀律的要求比一般人更嚴格,軍中基本權利受到限縮屬合理範疇,原告各項請求均無理由,因此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