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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機場秀離婚保密條款 律師質疑先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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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條款律師趙建銘陳幸妤離婚協議書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趙建銘返台秀離婚協議書第8條保密條款,違約賠1億元
  • 陳幸妤反嗆公開協議就是違約,應由趙賠她1億[5]
  • 多位律師質疑趙建銘公開條款本身已先違約[3][1]
  • 律師李怡貞指協議書非最終版,趙建銘仍在「耍招」[4]
  • 律師陳宇安指保密範圍未含「協議本身」,趙可能未違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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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20日晚間從越南返台,在高雄機場面對媒體不發一語,僅遞出一張離婚協議書紙本,要求媒體看「第8條」保密條款。該條款載明,雙方就婚姻期間個人生活、職業等隱私及協議細節均應保密,違反致隱私受侵害者,應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此舉引發多位律師熱議,質疑趙建銘公開協議書本身恐已先違約。

陳幸妤21日受訪時反嗆,公開協議就是違反協議,「是他要賠我1億元」。她說,「1億」這2個字也是協議內容,若她去提告,趙建銘就要賠1億。對於趙建銘出示的協議書未經雙方簽名,陳幸妤妙回:「我不會隨身帶離婚協議書,更不會帶出國玩。」她認為趙建銘沒有其他證據可說,才拋出協議書堵她的嘴,並表示「如果他告我、我也告他,其實也算扯平」[5]。

律師李怡貞指出,該協議書看來是自行繕打,非最終登記版本,且第9條寫明「一式三份」,質疑趙建銘一份、陳幸妤一份,第三份歸誰?她認為趙建銘仍是在「耍招」[4]。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李茂增分析,趙建銘完整公布條文及違約金額,本身恐違反保密條款;他認為陳幸妤近期對媒體談論的內容多屬客觀事實評論,應未違約[3]。

律師陳宇安則指出,協議書簽名欄空白,難以作為訴訟證據。她觀察到保密範圍未包含「協議本身」,因此趙建銘公開協議書反而可能沒有違反保密協議[2]。律師劉韋廷也提出相同疑問,認為趙建銘為了證明對方有保密義務,自己先把保密條款公開,是否構成違約值得討論[1]。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律師李怡貞批協議書未寫幣別,若為印尼盾僅約台幣18萬[9]
  • 律師蘇文俊認為趙建銘未違約,因未揭露條款核心隱私[8][4]
  • 多位律師指陳幸妤公開談婚姻內容「蠻危險的」,判賠可能性較大[9][8]
  • 律師陳怡凱:若提告1億需繳百萬裁判費,訴訟等於「凌遲社死」[5]
  • 律師呂秋遠:法院有違約金酌減權,1億可能變1萬[3]
  • 律師王至德:趙建銘目的在嚇人閉嘴,但漏洞多可繞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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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趙建銘秀離婚協議書後,多位律師進一步分析條款漏洞與雙方法律風險。

幣別未寫、版本存疑

律師李怡貞指出,協議書中「1億元」未寫明幣別,若為印尼盾僅約台幣18萬元,直言「這張廢紙不是最終版本」[9]。律師王至德也認為,趙建銘出示的是雙方未簽名版本,若最終版本違約金僅5千萬,趙建銘更無違約問題[7]。

趙建銘是否違約?律師看法分歧

律師蘇文俊認為,趙建銘僅公開條文文字,未揭露條款真正要保護的核心(婚姻隱私與協議細節),法官會依契約意旨解釋,因此「沒有違約」[8][4]。他建議,若想「咬死」對方,條款應寫「所有內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而非「不得對外揭露」[8][4]。

律師王至德則分析,條款加註「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趙建銘公開違約金金額是否侵害隱私「有得吵」,這應是他的計畫[7]。

陳幸妤處境「蠻危險的」

蘇文俊直言,陳幸妤公開談論婚姻內容「會踩到隱私紅線」[8]。律師林智群也認為,陳幸妤公開談論內容較多,「判賠可能性較大,但金額不會到1億」[9]。律師呂秋遠則指出,保密條款只拘束簽約雙方,若陳幸妤透過未簽約的第三人爆料,趙建銘無法求償;但她若直接向媒體公開,則較危險[3]。

提告實務:裁判費百萬、違約金可酌減

律師陳怡凱分析,若趙建銘真提告1億元,需繳百萬裁判費,且訴訟過程會讓家務事持續曝光,「等於凌遲社死」[5]。呂秋遠也指出,法院有違約金酌減權,「1億變1萬也不意外」,且陳家有兩位台大法律系家人,趙建銘應想清楚[3]。

趙建銘目的:嚇人閉嘴

王至德認為,趙建銘冒險秀協議書,主要目的是希望陳幸妤閉嘴,但漏洞太多,陳幸妤可透過親友代為爆料[7]。呂秋遠也說,協議書「嚇人、要人閉嘴的用處比較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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