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官劉錦勳涉洩漏偵查報告給三顧,遭求刑8年
- 劉長期無償接受三顧飲宴、高爾夫、超泌體注射等招待
- 劉指示下屬製作鑑識報告,使三顧省下30萬元鑑識費
- 三顧法務長文懿5度洩密給劉,檢方請求從重量刑
- 林廷佑無犯意獲緩起訴1年,需繳庫12萬元
- 劉的招待與圖利無對價關係,不構成收賄罪
調查官涉圖利三顧 洩密求刑8年
已沉寂1報告7篇5家追蹤自
三顧劉錦勳圖利營業秘密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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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調查局總務處調查專員劉錦勳,在台北市調查處中正站組長任內,偵辦「生技界美魔女」楊智惠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案時,涉嫌洩漏偵查報告給三顧公司,台北地檢署21日依圖利、洩密等罪起訴,具體求刑8年。
檢方查出,劉錦勳與三顧實際負責人陳宗基自2014年起交情深厚,2018年起長期無償參加三顧的歌唱聚會、高爾夫球課程、飲宴,並收受陳宗基贈送的1萬3760元演唱會門票、2萬元新年紅包,還於2024年4月至10月間3度無償注射三顧研發的超泌體產品[3]。
2022年10月,陳宗基懷疑楊智惠竊取營業秘密,劉錦勳明知尚未立案,仍指示組員調查官林廷佑對楊智惠等人使用過的筆電進行數位鑑識,並將鑑識報告交給三顧法務長文懿,使三顧省下至少12萬元的民間鑑識費用。同年11月立案後,劉錦勳又將向義守大學調取的不公開論文正本,交給三顧員工帶回影印,作為追加告訴的證據。2023年1月,他再度指示林廷佑將新的鑑識報告傳送給文懿,讓三顧再省下18萬元鑑識費用[2]。
劉錦勳因涉性騷擾楊智惠遭調職後,文懿基於私交,自2023年11月至2025年5月間,5度將含有楊智惠個資的法院裁定、不公開訊問筆錄等應秘密文書,掃描傳送給劉錦勳[4]。
檢方認定,劉錦勳長期接受招待,積極主動為三顧圖謀訴訟策略,使三顧無償取得證據,將公權力淪為友人出頭工具,嚴重破壞人民對調查局公正執法的信賴,建請法院量處8年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文懿犯後無悔意,檢方請求從重量刑。林廷佑因無犯意,獲緩起訴1年,需繳庫12萬元。
檢方指出,劉錦勳的飲宴、演唱會門票等招待,與其圖利行為無具體對價關係,不構成收賄罪,但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倫理,將函請調查局追究行政責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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