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國成去年7月造勢場合罵賴清德三字經遭判拘役20天
- 林國成今宣布放棄上訴,接受判決並自行繳納罰金
- 法院指其犯後以「道歉不認罪」飾詞否認,未獲諒解
- 林國成感謝南部鄉親願代繳罰鍰但婉拒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前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去年7月20日在黨內「720民主起義 反罷要贏 台灣要贏」公開造勢活動中,手持麥克風對總統賴清德罵三字經「幹X娘」,該活動同時透過YouTube直播。賴清德事後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台北地院上月判處林國成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林國成今(1)日於個人臉書發布「放棄上訴聲明」。他表示,雖認為造勢場合發言屬政治性言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且總統應有接受批評雅量,但基於對司法尊重、不願浪費司法資源,且考量自身身為政治人物,公開場合因情緒激憤失言對社會影響確有不妥,因此決定放棄上訴,接受判決並自行繳納罰鍰。
法院判決指出,林國成時任立委卻未理性溝通,為刺激群眾情緒以「幹X娘」辱罵國家元首,犯後以「道歉不認罪」飾詞否認,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故判拘役20天。
林國成感謝無償義務協助的律師及傳訊關心的支持者,並透露有台南、高雄、屏東等南部鄉親來電表示願代繳罰鍰,但他已婉拒,強調會自行繳納,盼本案告一段落,勿再加劇社會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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