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原訂7月1日上路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因各界對制度設計及配套措施存在重大歧見,農業部動防署已於4月22日註銷原發布令並宣布暫緩施行,目前延續現行管理機制。消基會今日發表聲明,呼籲政府建立現代化寵物用藥管理制度,並提出9大建議。
消基會指出,台灣邁入高齡化、少子化社會,伴侶動物已逐漸成為家庭重要成員。根據114年最新調查,台灣家犬推估146萬隻、家貓174萬隻[2]。許多動物疾病治療仍高度仰賴人用藥品支援,若制度調整欠缺完善配套,可能導致治療選項減少、醫療成本增加,甚至影響動物接受必要醫療的權利。
消基會表示,飼主真正關心的並非藥品屬於人用或動物用,而是治療是否安全有效、是否有科學依據、有無替代方案、價格是否合理、風險是否充分告知。目前寵物醫療市場存在資訊不對稱,民眾申訴問題包括相同診療項目價差過大、藥品收費缺乏說明、檢查項目未事前告知、醫療紀錄取得困難、申訴管道不足等。
消基會建議建立寵物醫療用藥資訊揭露制度,讓飼主充分了解藥品名稱及用途、是否為核准動物用藥、是否屬人用藥品轉供動物使用、可能副作用及風險、替代治療方案、相關醫療費用及收費內容。同時應比照人類藥品管理制度,建立獸醫師通報系統及飼主自主通報平台,並公開查詢資料庫,建立藥品風險預警機制。
消基會也指出,美國FDA允許標示外使用、歐盟採取「階梯式用藥制度」、日本亦允許專業使用,各國並非全面禁止人用藥品於動物醫療使用,而是透過風險管理、專業監督及資訊揭露機制兼顧醫療需求與用藥安全[2]。消基會提出9項建議,包括建立消費者參與機制、確保動物醫療可近性、建立人用藥品轉供動物使用之科學化管理制度、保障飼主用藥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推動寵物醫療收費及藥品資訊透明化、建置藥品不良反應通報及安全監測系統、建立寵物醫療費用資料庫及價格透明機制、研擬伴侶動物醫療政策長期發展藍圖,以及未來法規研商應正式邀請消費者團體參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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