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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藥師涉下藥 去年管制藥品違規339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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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藥案淡水藥局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食藥署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淡水藥局老闆涉將BZD藥物摻水給女工讀生飲用
  • 食藥署2025年稽核1.2萬家次,查獲339家次違規
  • BZD屬第3、4級管制藥品,具成癮性及濫用性
  • 回收管制藥品須會同衛生局銷毀,不得私自挪用
  • 衛福部週一發文新北市衛生局進行實地查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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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藥局陳姓負責人,涉嫌將民眾回收的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摻入水中讓店內大四女工讀生飲用,導致其頭暈、意識模糊。女學生報警後,水中驗出BZD,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老闆投藥畫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苯二氮平類藥品多屬第3、4級管制藥品,具抗焦慮、鎮靜安眠作用,有成癮性及濫用性,不當使用易成癮。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用途,否則即屬毒品,且均為醫師處方用藥,不得私下流通交易或贈送。

食藥署管藥組副組長張志旭說明,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的業者及機構,應設置簿冊詳實登載每日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食藥署及地方衛生局每年進行實地稽核,2025年共稽核1萬2288家次,查獲339家次違規,違規比率2.76%。

開業藥師李懿軒指出,BZD屬中樞神經抑制劑,藥效強烈時可能導致昏睡、失去知覺。藥師不可自行處置回收的管制藥品,須集中保管後會同轄區衛生局共同銷毀並記錄;此案藥師私自挪用回收藥物,除刑事責任,也涉及申報不實與行政疏失。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該藥師行為至少涉及「藥事法」、「藥師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4大法規。衛福部將於週一正式發文新北市衛生局,針對該藥局藥事業務進行現場實地查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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