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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推新規鼓勵在地採購 力抗中企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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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塞儒內政府採購歐盟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歐盟提案改革政府採購規則,鼓勵優先選擇歐盟企業
  • 此舉旨在抗衡中國企業競標政府合約
  • 新規將簡化900頁規章至200頁,並建立單一招標平台
  • 評選標準納入供應安全、永續性及「歐洲優先」條件
  • 塞儒內表示地方當局今後可自行設定標準選擇歐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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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歐盟執委會今日提出一項改革政府採購規則的提案,旨在鼓勵成員國在公共採購案中優先選擇歐盟企業,而非來自中國的投標者。此舉為歐盟扶持歐洲企業、提升關鍵產業競爭力的一環。

歐盟公共採購規模龐大,每年總額達2.6兆歐元(約新台幣95.29兆元),相當於歐盟經濟產值的15%,其中27國每年招標的合約總值約6000億歐元。

負責產業政策的歐盟執委會執行副主席塞儒內(Stephane Sejourne)表示,當中國、印度、美國等強權都將公共採購用於推動產業戰略時,公共採購既是戰略工具,也是強大的政策槓桿。

新規定將把現行採購規章從「900頁減至200頁」,並建立一個公共招標專用的歐盟單一平台,以減輕文書作業負擔,讓中小型企業更容易投標。在評選廠商時,地方當局可專注於供應安全、永續性及「歐洲優先」等條件,而非僅以投標價為標準。

塞儒內指出,許多地方當局並未善用既有條款選擇歐洲企業。今後將由地方當局、國家政府及市政機關自行設定標準並落實。他舉例,未來地方當局若選購中國製巴士,不能再歸咎於歐盟,「現在我們已經給他們優先選擇歐洲巴士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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