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男攜非制式手槍及10顆子彈北上「支援助陣」
- 見警盤查心虛,將槍彈塞入春水堂廁所水箱
- 水箱溢水遭店員發現,報警當場逮捕
- 台中地院判5年4月,併科罰金6萬元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台中市春水堂市政店去年發生一起離奇藏槍案。一名43歲張姓男子接獲友人電話要求北上「支援助陣」,竟攜帶一把非制式手槍及10顆制式子彈,從屏東開車北上至台中與友人會合。
張男抵達春水堂後,恰逢警方正在店外停車場盤查可疑車輛,張男疑因心虛,趁隙將裝有槍彈的側背包塞進廁所馬桶水箱內,再若無其事返回座位。不料側背包影響水箱正常運作,導致馬桶不停溢水,其他顧客如廁後發現異狀,店員打開水箱查看赫然發現槍彈,立即通報正在附近執勤的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張男,當場逮捕。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其辯護人雖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但法官認為,張男明知持有槍彈違法,仍因友人一句「支援助陣」攜槍北上,顯然是為可能發生的暴力衝突預作準備,已對公共安全及社會治安造成重大潛在危害,不予以減刑。全案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處5年4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