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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數顏損青少年曾遭不友善對待 民團推多元審美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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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審美校園霸凌臉部平權陽光基金會顏面損傷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65.7%顏損者曾因外貌遭不友善對待
  • 青少年半數曾遇不友善,70%發生在校園
  • 最常見形式為「不舒服的注視」,高於被取笑與排擠
  • 近9成青少年沉默不反擊,77.8%因此失去自信
  • 陽光基金會推出「美感偵探」國小教案推多元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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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報導)

陽光基金會今日公布「2026外觀不同者外貌相關經驗調查」,針對239名燒燙傷、口腔癌及顏面損傷服務對象進行調查,結果顯示65.7%受訪者曾因外貌遭遇不友善經驗;若鎖定13至17歲青少年,則有50%曾遭不友善對待。

不友善經驗中,70%發生在學校或補習班,65%來自同學或同儕。具體形式以「令人不舒服的注視」最多(50%),高於外貌被取笑(35%)與遭受排擠(30%)。陽光基金會倡導組主任莊麗真指出,外貌不友善並不總是以明顯言語或肢體衝突出現,「眼神」這種無聲的微歧視比言語嘲笑更具侵略性,卻也更難對外求助。

面對不友善,89.5%受訪青少年不會透過語言或行為反擊,65%會裝作沒聽到。莊麗真強調,青少年的沉默不該被理解為不在意,而是孩子可能正在評估情境、避免衝突、保護自己,或不知道如何把這種不舒服說清楚。

不友善經驗的影響深遠:曾受影響青少年中,77.8%感到沒自信,77.8%覺得人際關係受影響,55.6%出現社交退縮;25%青少年表示在規劃生涯時會顧慮外貌差異,如怕自己不夠好、擔心影響別人目光、憂遭到排擠等。莊麗真指出,這些影響可能連未來選擇、發展機會與自我實現的想像都會受影響。

陽光基金會董事長劉陽明表示,臉部平權不能停留在個人善意或同理,也需要從教育出發[1]。為此,基金會攜手5% Design Action社會設計平台共同開發「美感偵探」國小教案,透過課程引導學生理解外貌多樣性,反思審美標準對自我與他人的影響,建立自我接納、多元審美與尊重差異的能力。5% Design Action執行長楊振甫表示,期待引導孩子以更中性、友善的方式描述與討論外貌,讓外貌差異不再成為被評價的理由或焦慮的來源[2]。

自由時報另報導31歲顏損者立言的個人經歷:他出生時鼻子以下到頸部有大片紅色血管瘤,小學5年級被同學嘲笑,制止無果後哭泣,反被老師說「這又沒什麼,不要哭」,從此低頭走路、深感自卑,長大後不化妝不敢出門;25歲赴澳洲才發現無人在意其外觀,回台後倡導臉部平權,經營自媒體開直播,已將自己從「迎合大家」解放出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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