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今要求警政署、消防署、移民署提出預防熱傷害措施
- 警政署將彈性調整勤務、優化降溫設備、備妥防護物資
- 消防署訂定後勤照護指引,預計補助32輛後勤照護車
- 移民署從勤務前中後三階段強化人員保障
(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報導)
內政部今(11)日部務會報安排警政署、消防署及移民署報告「預防執勤熱傷害之應對措施」。政務次長馬士元表示,近期高溫熱浪頻繁發生,執勤人員的安全是執勤任務的根本,內政部所屬機關依據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及參考勞動部職安署熱危害預防指引,並廣納第一線同仁意見,研訂相關熱傷害預防及應對措施。
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極端氣候帶來的高溫風險日益嚴峻,近期台灣已出現罕見早夏熱浪,對長時間戶外執勤的警察、消防及移民人員形成挑戰,內政部因此要求所屬機關全面檢視高溫環境勤務防護機制[1]。
各機關具體措施方面,警政署規劃依天候及勤務需求彈性調整勤務配置、優化駐地通風降溫設備、備妥飲水及防曬用品等防護物資,並由各級主管主動關懷同仁身體狀況。消防署則參酌美國國家防火協會(NFPA)國際標準,訂定「消防人員後勤照護指引」,並依「R.E.H.A.B.原則」(休息、能量補給、水分補給、環境調節、BLS監控及照護)進行後勤照護。消防署至118年預計補助各地方消防機關及中央訓練、救援單位共32輛後勤照護車,其中6都各補助2輛、花蓮縣補助2輛,其餘14個縣市及離島地區各補助1輛,消防署訓練中心及特種搜救隊各配置1輛[1]。
移民署則從勤務前整備與風險提醒、勤務中防護與同仁互助,以及勤務後關懷與補給恢復等三階段著手,強化第一線人員身心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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