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洋紫杉醇累計28件嚴重過敏通報,9件危及生命
- 食藥署要求7張藥證商修改仿單,增列過敏警語
- 所有病人治療前須預先接受三種預防用藥
- 對該藥出現嚴重過敏者不得再使用
- 2025年該藥申報用量逾20萬支
化療藥太平洋紫杉醇爆過敏 食藥署強制加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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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litaxel仿單警語太平洋紫杉醇過敏反應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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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東森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食藥署今日公告,要求國內7張含蓖麻油溶劑之太平洋紫杉醇(paclitaxel)成分藥品許可證持有商,於中文仿單增修過敏反應警語及預防用藥資訊。此藥品常用於晚期卵巢癌、腋下淋巴轉移乳癌、非小細胞肺癌等癌症治療。
根據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統計,截至今年4月18日,國內累計接獲28件疑似使用該藥後發生嚴重過敏反應的通報,其中9件危及生命、5件導致病人住院或延長住院時間、14件屬其他可能導致永久性傷害的併發症。多數通報的不良反應與用藥相關性被判定為「可能」及「極有可能」[1]。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劉佳萍說明,食藥署啟動再評估後,要求藥商變更仿單[1]。新規範要求,所有病人在治療前都必須預先接受皮質類固醇、diphenhydramine及H2拮抗劑等預防用藥;對太平洋紫杉醇出現過嚴重過敏反應的病人,不應再嘗試使用此藥。
食藥署指出,過敏反應主要與藥品賦形劑中的「聚氧乙烯蓖麻油」(Cremophor EL)成分相關。臨床試驗顯示,約2%至4%的病人使用後可能發生過敏性反應,特徵包括呼吸困難、低血壓、血管性水腫及全身性蕁麻疹;即使事前給予預防用藥,仍有少於1%的病人可能出現致命性反應。
據健保藥品申報量統計,2025年該成分藥品申報用量高達20萬5,745支,影響患者範圍極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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