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健品開封後乾燥劑、棉花、塑膠紙應立即丟棄
- 留著會吸收外界濕氣,反加速受潮變質
- 開封後建議3個月內盡快吃完
- 衛福部與食藥署也曾呼籲開瓶後取出乾燥劑[1]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營養師徐慈家提醒,保健食品開封後,瓶內的乾燥劑、棉花及塑膠紙應立即丟棄,否則這些包材會持續吸收外界濕氣,反而導致保健品受潮、變色或結塊,影響品質。
徐慈家解釋,乾燥劑與棉花的主要功能是在「未開封前」吸收包裝內殘留水氣,並防止運送碰撞。一旦瓶蓋開啟,台灣潮濕空氣進入,乾燥劑便會開始不斷吸收外界濕氣,吸飽水後若繼續留在瓶內,將從防潮工具轉為濕氣來源[1]。
她整理出開封後保存三步驟:第一步,直接丟棄乾燥劑、棉花、塑膠紙;第二步,食用完立刻鎖緊瓶蓋,減少內容物接觸空氣時間;第三步,建議開封後3個月內盡快吃完,因瓶身效期多指未開封狀態下的保存期限[1]。
衛福部與食藥署也曾明確指出,膠錠食品開封後即失去密封性,每次開啟瓶蓋氧氣與水氣便會滲入,乾燥劑與脫氧劑早已超過負荷無法發揮作用,應立即取出丟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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