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籍移工陳男在臉書轉賣已屠宰的長鬃山羊
- 動保團體佯裝買家面交,會同警方查獲
- 陳男住處另查扣一隻已屠宰山羌
- 陳男辯稱不知長鬃山羊為保育類,仍遭起訴
- 檢方依野保法非法買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起訴
移工轉賣長鬃山羊 遭依野保法起訴
已沉寂1報告4篇4家追蹤自
保育類動物台中移工野生動物保育法長鬃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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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一名越南籍陳姓移工涉嫌在臉書上販售已屠宰的第三級保育類動物台灣長鬃山羊,經動保團體佯裝買家面交,會同警方當場查獲,台中地檢署近日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陳男於2025年11月3日前某時,在臉書上以4000元向一名年籍不詳的同鄉,購入一隻已屠宰的台灣長鬃山羊(重量約10.6公斤)。隨後有民眾在臉書發現販售訊息,聯繫以4500元購買,並約定在台中大里區面交,同時報案。該名民眾實為動物愛心團體成員,面交時員警在場埋伏,陳男帶著一箱肉品到場後立即被控制,開箱確認內為長鬃山羊。警方隨後至陳男住處搜索,再查扣一隻已屠宰的山羌(重量約6.6公斤)。
陳男被逮時辯稱肉品為山羌,偵訊時否認犯行,並稱不知道長鬃山羊是保育類動物。檢方根據臉書貼文、對話紀錄及現場查獲照片等證據,認定陳男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第2款之非法買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嫌,於今年8月20日提起公訴,並宣告沒收查扣的長鬃山羊等證物。
台灣長鬃山羊又稱台灣羚羊,是台灣特有種,也是台灣唯一野生牛科動物,成年體型約25至3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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